如何計算氣候變化的經(jīng)濟成本?最新研究提出量化框架和氣候模型
中新網(wǎng)北京3月29日電(記者 孫自法)國際學術期刊《自然》最新發(fā)表一篇經(jīng)濟學論文,聚焦氣候變化代價提出一個量化框架和一套氣候模型,其研究表明,與歷史二氧化碳排放相關的未來經(jīng)濟成本,可能至少十倍于因同一排放量已產(chǎn)生的成本。
論文作者認為,這項研究提供了一種衡量損失和損害的方法,可用于量化二氧化碳排放者造成的負債。

據(jù)論文介紹,氣候變化對人類產(chǎn)生了重大負面影響,而受害最大的人群往往僅造成極小部分的歷史排放量。這些影響促使了政治和法律層面的努力,旨在將損害與具體的排放行為掛鉤。然而,對于這些無法通過氣候減緩和氣候適應來解決的損失和損害,其界定尚不清晰。
在本項研究中,論文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、美國斯坦福大學Marshall Burke與同事提出了一個量化框架,基于對氣溫升高與經(jīng)濟產(chǎn)出(主要基于GDP)之間關聯(lián)的估算,以及一套能夠?qū)⑴欧抛兓D(zhuǎn)化為變暖變化的氣候模型,旨在將單獨排放與全球及地方損害聯(lián)系起來。
由此估算的二氧化碳排放造成的損失與損害,可通過三個組成部分計算得出:因過去二氧化碳排放已發(fā)生的歷史損害;預計將由這些歷史排放引發(fā)的未來損害;以及由當前或未來排放引發(fā)的預計未來損害。
論文作者估算認為,1990年排放的1噸二氧化碳到2020年已造成180美元的全球累計損害,但到2100年還將造成額外的1840美元損害。他們還探討了不同地區(qū)特定排放者造成的損害實例,估計自1990年以來,美國的排放已在全球范圍內(nèi)造成10萬億美元的損害;歐洲各國在此期間的排放量已造成超過6萬億美元的全球損害。
論文作者指出,計算出的損害額并不一定意味著二氧化碳排放者“欠”受影響地區(qū)多少賠償,因為賠償是一個道德和法律問題。不過,界定與氣候變化相關的損失和損害,有助于引導工作來限制未來損害,包括使排放者對其排放所致?lián)p害承擔責任。
他們認為,盡管碳移除策略可能有潛力減少此類“債務”,但這些策略僅在排放發(fā)生時實施才能發(fā)揮良好效果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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